金乡县局细分监管对象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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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金乡县局立足本职,结合金乡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际,采取改变工作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多管齐下,降低食品药品监管风险因素,提高监管效能。近日,该局在总结多年监管工作经验和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分类细化监管对象,梳理高风险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降低风险的措施,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一是从监管对象分析。根据该县的监管实际,按照餐饮服务企业和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等不同监管对象,分别分析其各自存在的风险因素。二是从监管产品分析。按照监管产品划分,将5大类药械列为高风险产品,进行相对更加严格的监管。主要是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包括疫苗、生化药品等;血液制品,包括人血白蛋白、丙种球蛋白、凝血因子等;不良反应高发的产品,包括中药注射剂、头孢类抗生素等。五是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包括骨科植入性材料、胰岛素泵、注射(输液)器等。三是从监管区域分析。把农村、城乡结合部、重点旅游景区以及人群聚集的居民区作为风险高发区域,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