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副市长带队检查我市医用氧生产使用情况
发布作者:市场科 发布时间:
6月11日上午,市政府陈颖副市长带领市药监局、卫生局、经信委、市中区政府等负责同志及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医用氧生产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吴琼、副局长任宪坤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济医附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协和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宁鲁南医用氧厂等共6家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用氧的购进渠道、资质证明、购进票据、医用氧生产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医用氧的储存使用、医用氧生产过程控制及产品放行等。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市前段开展的医用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监管得力,我市医用氧的生产使用情况是比较规范的,同时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氧气站缺少安全标识、储存条件简陋等。 陈颖副市长在检查现场反复叮嘱被检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充分认识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极端危害性,一定要加强严格购进渠道的把关,严格各项医用氧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医用氧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严格购用存数量的平衡审计,严格氧气站的内部管理,注意高压容器、低温部位对人的潜在危害,严格落实“四防“措施,进一步提高医用氧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用氧的合法权益。 陈颖副市长还对今后的医用氧工作提出了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注意协调配合,相互支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医用氧的监管工作;药监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医用氧质量控制措施,增加抽验频次,确保生产使用环节医用氧的质量;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用氧的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用氧管理制度,对全市医疗机构氧气站的建设拿出具体规划,提高硬件水平;经信部门要抓好医用氧生产企业行业的管理,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保证供氧需求。 各相关医疗机构及医用氧生产企业表示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措施,为济宁人民用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