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简069号【2010】第28期
发布作者:器械科 发布时间:
我市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设备制氧氧浓度将 实施化学方法检验 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局专项会议精神,6月4日市局在市药检所召开分子筛制氧设备氧浓度监测检验专题会议,兖矿集团总医院、兖州市、汶上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器械设备科科长、药品检验人员参了会议。 与会人员学习了国家医药行业标准《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气检验方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氧”项下内容。各医疗机构汇报了分子筛制氧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以及临床医疗用氧情况,针对分子筛制氧(90-93%)、深冷法制取液态氧(99.5%)“两个标准”存在和氧浓度检验、监测等问题进行了咨询、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药品检验所郭所长和化学室负责人讲解了医用氧检验方法,对医疗单位具体检验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在化学检验实验室进行了实际操作演练。下步我市分子筛制氧除在线氧浓度仪器仪表检测外,将有化学检验方法进行校准、验证和确认,以确保危重病患者医疗用氧安全可靠。会议还针对国家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抽验分子筛制取的氧气和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备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