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简069号【2010】第24期
发布作者:市场科 发布时间:
我市开展防治手足口病药械专项整治行动 为积极防治手足口病,进一步做好防治手足口病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防治手足口病专项整治行动,于日前下发了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手足口病形势的严峻性及做好防治手足口病相关药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安排,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防治手足口病药械安全保障工作。一是要重点整治防治手足口病药械的购进渠道、购进发票、购进验收记录等,重点检查的药械品种是:抗病毒类、激素类、消杀类药品,如利巴韦林注射液、甲强龙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甘露醇注射液、罗氏芬以及具有抗病毒功效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儿童心电监护仪、儿童呼吸机、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微量输液泵、微量生化分析仪等。二是加强药品抽查检验,着重抽检手足口病防治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三是重点做好用于防治手足口病药械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四是严厉打击各种以防治手足口病名义进行的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药械等违法行为。明确各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省推荐的处方临方煎制的中药汤剂,仅限在医疗机构内凭处方销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幼儿园等场所推销其煎制的汤剂和防治手足口病药械,发现违法行为依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治手足口病应急药械的应急储备及供应工作,保障防治手足口病药械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