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简069号【2010】第26期
发布作者:市场科 发布时间:
我市切实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疫苗在购进、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有效防范疫苗不良事件发生,自4月份以来,我市认真开展了疫苗流通使用专项检查,在省局5月26-27日组织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飞行检查中,我市3家疫苗批发企业顺利应考。 我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疫苗监管职责,切实加强了辖区内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监管,督促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自律机制,完善疫苗储存、运输条件,加强疫苗购进、销售、运输、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有效防范了假劣或有质量问题的疫苗流入市场。一是加强了对疫苗经营企业监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重点监督疫苗经营企业“冷链”设施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疫苗购销渠道不断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储存运输记录真实完整。二是加强了对疫苗使用单位监管,督导疾病预防控制单位、疫苗预防接种单位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建立和完善疫苗购进、验收、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疫苗购、销渠道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从而确保疫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