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08年GSP认证跟踪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2008年药品市场监督工作工作要点》部署,现就我市开展2008年GSP认证跟踪检查作出安排,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市局《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市县两级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意见》,各单位要切实搞好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监督抽验出现不合格药品(自身违规原因)、有群众举报、有违反药品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药品经营企业,要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市局组织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对其它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抽查。
二、监督检查要按照省局确定的检查重点进行,注重抓好兴奋剂治理、药品分类管理、驻店药师在岗、销售凭证的监督检查。
三、各单位将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于9月底前报市局药品市场监督科。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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