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连续两年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总数位居济宁市各县市区第一位,连续两年被授予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集体。今年,在稳定报告数量的基础上,邹城局采取系列措施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药品不良反应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印制发放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至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组织人员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知识以及报表填报要求设计成幻灯片形式,对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正确区分医疗事故与药品不良反应的界限,明确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职责和报告程序,规范报告行为,提高报告工作质量,积极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减少漏报情况的发生。二是扎实推进村级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了以镇街卫生院为节点,覆盖全市的农村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利用各镇卫生院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会议时机,逐镇街对每个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培训,推动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三是积极探索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了延伸到临床科室的监测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各项监测、上报制度。积极推行临床药师轮岗制度,在辖区内较大型医疗机构试点临床药师制工作。由药师进入临床科室轮岗,直接参与ADR监测工作,积极主动与患者和医生保持联系,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配合联络员做好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并积极协助医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四是做好对重点品种重点监测工作。工作人员对往年的报表分析、评价、整理,注重发掘警戒信号,筛选出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品种,在全市通报,提请广大医护人员注意,提出了减少和避免严重不良反应发生、临床合理用药用械以及加强监管的建议。五是积极沟通,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工作人员把科室联系电话、个人手机等联系方式向各涉药涉械单位公布,承诺如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交流,同时,将监管单位的先进的经验以简报的形式及时通报交流,供其他单位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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